铜仁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大江沿岸农业发展应当结合生态旅游、休闲观光农业、特色产业等业态,打造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文体旅游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动大江沿岸生态农业科学布局,完善农业基础设施,采取农耕文化展示、文旅田园体验等方式,推进农业、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