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万峰湖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有效沿湖码头、岸上综合服务站点应当建设船舶油污水、生活垃圾接收设施和进行无害化处理。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