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配套措施,统筹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按照公开透明、合理平衡利益的原则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促进乡村振兴。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