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快高原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发挥自治区气象科研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重大灾害性天气成因的研究。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