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三章 工程管理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