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四章 产业数字化第三十八条有效鼓励和支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商务咨询、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以及数字技术与餐饮、住宿、家政、体育、健康、培训、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的深度融合。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