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数字商务发展,推动传统商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和支持城乡电子商务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和数字化商贸平台建设。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