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数字经济领域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创建数字经济领域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等线上线下创业平台,推动数字经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