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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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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三章 数字产业化

第二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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