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三章 数字产业化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