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条例/第三章 规划建设第二十条有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的,应当依照规划编制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