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三条有效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