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三章 融资促进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鼓励金融机构对已经办理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优先给予金融支持。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