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三章 融资促进第十八条有效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