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大数据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数字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大数据产业发展、产业数字化转型、治理和服务数字化以及大数据开发利用等。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