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全省统一的大数据平台,建立全省重点领域数字化统计、分析、监测、评估等系统,健全大数据平台辅助决策机制,提升宏观决策和调控水平。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