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反餐饮浪费条例第三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设有食堂的单位未制定或者未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的,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