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二章 组织第十四条有效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学校、医疗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其他组织可以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根据需要配备工作人员,为其创造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和经费。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加强对向其备案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指导。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