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律师条例/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第四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将律师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为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履职提供法律顾问等辅助性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