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律师条例/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第三十八条有效律师因开庭日期冲突等正当理由申请变更开庭日期的,人民法院在不影响案件审理期限的情况下,可以调整开庭日期并及时通知律师。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