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除执业律师外,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专利代理人等其他专业人员可以成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