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律师、律师事务所在律师法律服务欠缺的地区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可以放宽设立条件。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