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第二章 禁毒宣传教育第十六条有效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村民、居民和本区域流动人口的禁毒宣传教育。鼓励将禁毒宣传教育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