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第二章 禁毒宣传教育第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将禁毒宣传教育与公民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健康教育、科普教育、应急教育和预防艾滋病教育等相结合,增强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提升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