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区建设青年创新人才工作站。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会同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部门依托青年创新人才工作站,免费为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政策指引、场地对接、培训交流、政务咨询等服务。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