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实行特许经营。矿泉水、地热水的开采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实行限量开采。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