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应当遵守《水法》和本办法。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