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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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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草原违法案件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草原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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