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第三章 草原经营第十一条有效国家所有集体使用和集体所有的草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承包或者联户承包,从事畜牧业生产。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