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四十九条有效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抢救伤员,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处理事故、尽快恢复交通;乘车人、过往车辆、行人应予以协助。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