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方可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