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交通安全责任第十四条有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内容,并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