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提出议案第十八条有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由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后,再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