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议案的审议第二十七条有效向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审查批准程序,依照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