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第二十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人事任免案、撤职案和辞职请求,依照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办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