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第二十条有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应当同时提出议案文本和说明。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机关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