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十六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议案的说明和报告,并举行分组会议进行审议;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