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路条例/第四章 公路养护第二十八条有效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养护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及时清除路面积雪,保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