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六十条有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