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二节 特别规定第二十八条有效煤矿办矿主体应当加强对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层级不得超过三级。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