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第七章 渭河生态区管控第七十一条有效渭河生态区保护应当以自然修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生态系统维持、改善和修复,建设生态廊道,维护重要栖息地,改善和提升渭河自然生态调节功能。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