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街道办事处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公开便民、精细管理、改革创新的原则,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