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节水条例/第三章 全过程节水/第三节 用水过程节水第三十五条有效园林绿化部门应当选择节水耐旱植物品种,优先使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逐步减少使用地下水、自来水。园林绿化用水应当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不具备节水灌溉条件的,应当采取其他节水措施,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水改造。造林项目抚育期满后,由水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算下达用水指标。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的景观用水禁止使用地下水、自来水。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