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或者用水分析,并根据测试或者分析结果改进用水方式或者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等。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