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节水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管控第十二条有效市水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节水工作需要,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节水相关地方标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