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六十条有效自治区应当编制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工业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应当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固体废物收集转运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