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自治区应当编制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工业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

工业园区应当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固体废物收集转运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