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第四十六条有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被原选举单位罢免的,其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