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三十三条有效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并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或者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