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整沟治理应当坚持规划先行、系统修复、整体保护、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一体推进,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