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五章 灭火救援第五十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火灾特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28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