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自治州和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精河枸杞加工的指导和服务,支持精河枸杞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工艺提升,开展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

鼓励和支持精河枸杞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精深加工技术和产品研发,提高精河枸杞附加值。

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